{{ $t('FEZ001') }}HJQHB118
{{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1月27日臺教授國字第1050006142號函及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規定辦理。
二、欲報名參加本獎項「高級中等學校」評選之隊伍,請於105年2月26日(星期五)前,依105年度教育部教學卓越獎高級中等學校初選審查實施計畫,檢具「推薦審查事實表」、「教學團隊人員自評表」及相關資料1份,以掛號方式逕寄至國立臺中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實習處(校址: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50號);連絡電話:04-22223307轉502洽賴煜棠組長,轉503洽梁聖彥組長,或轉501洽簡?鎰主任,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學校於推薦教學團隊時,請先暸解該教學內容有無抄襲、剽竊他人作品等情事。
四、檢附105年度教育部教學卓越獎高級中等學校初選作業審查實施計畫(附件1)、推薦審查事實表(附件2)、教學團隊人員自評表(附件3)、智慧財產切結書(附件4)、報名學校團隊注意事項(附件5)、教學觀察日程表(附件6)及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附件7)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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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6-02-15
{{ $t('FEZ014') }}201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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