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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105年度全民運動會男子沙灘手球代表隊選拔賽競賽規程
一、目的(宗旨):
(一)提倡沙灘手球運動精髓,促進運動技術水準,儲備本市沙灘手球人才。
(二)配合2016年全民運動會選拔本市參賽代表隊,促進本市手球運動發展。
二、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
三、協辦單位:新竹市體育會、鴻梅教育基金會、新竹市載熙國小、新竹市建功國小。
四、承辦單位:新竹市體育會手球委員會。
五、選拔賽日期:中華民國105年6月26日星期日,上午9時開始。
六、比賽地點:新竹市建功國小。(新竹市建功一路104巷22號)
七、參加資格:
(一)參加選拔者:限年滿14歲以上(民國91年10月20日以前出生),未滿18歲之選手,報名時需繳交監護人參賽同意書。(附表三)
(二)身體狀況:應經醫院檢查,認定可參加劇烈運動競賽者,證明書留存備查,並於選手保證書具結。(附表三)
(三)參加選拔者,須設籍連續滿3年以上(即中華民國102年7月25日以前設籍者)。(戶籍謄本請釘貼在附表三背後)
九、選拔組別:公開男子組。
十、選拔項目:沙灘手球。
十一、選拔規則:
(一) 採室內手球賽方式進行。
(二) 比賽用球:採用全國手球協會指定標準球(明星牌MIKASA合成皮手球三號球)。
(三) 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手球協會修訂國際手球規則之最新手球規則。
(四) 比賽時間:每場次分上下半場各三十分鐘,中場休息十分鐘。
(五) 選拔委員經比賽過程中遴選出本市代表隊:
1、 本案選拔委員:委請許世傑 王國生 劉芳遠 游國君 莊瑞平
體育會代表一員 市府代表一員,共七員。
2、 本案代表隊領隊由本會主任委員擔任之,教練則由優勝單位推薦教練(需具備國家B級教練資格者)。
3、 依比賽最終優勝單位之教練提出參賽建議名單後,再由選拔委員評選追認確定當選本市代表隊員,共計正取10名球員(其中至少應含1-2名守門員)、備取5名球員。
4、 選拔委員得針對選手近期最佳成績表現、選拔賽期間之表現及攻防位置並得參酌提出名單教練的思慮考量後予以審酌其優勝單位所提出的10名球員(含守門員1-2名),最終需經出席選訓委員2分之1以上通過後,即完成本市代表隊名單。
5、 入選代表隊之教練、選手未能參加本會賽前集訓或違反集訓規定者,經本會裁決議處後,陳報市府核備後給予除名(由備取遞補)。
十二、報名手續:
(一) 日期:自即日起至105年5月20日(星期五)中午12時以前使用大會印製之報名表以正楷詳實填寫並加蓋負責人及單位印信掛號郵寄及連同報名表以網路電子資料報名(許世傑老師hchandball640916@gmail.com)。
(二) 人數:每隊報名人數,限領隊、教練、管理、職員各一人,隊員十六人。
(三) 地點:新竹市牛埔東路260號(香山國小許世傑老師0933-949472)
(四) 球員報名資料不全者,本大會不以受理。
十三、獎勵:
(一)經競賽後獲選者將頒發當選證明。
(二)選拔承辦人員將依教育人員獎勵辦法辦理敘獎。
(三)經選拔委員追認遴選出男生10位(選手需符合參加全民運動會之資格),將代表本市參加105年全民運動會。
(四)代表隊之組訓及參賽事宜,由本會統籌辦理。
(五)代表隊職員由本委員會提名經主任委員聘任之。
(六)入選代表隊選手若放棄參加集訓或相關比賽活動時,將提交本會召開紀
律審議會並將懲處名單陳報市府核備後,給予除名(屆時再由備取選手
遞補之)裁定後公布於本會網站。
詳如附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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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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