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課務組|
說明: 一、依據「新竹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 計畫」辦理。 二、為儲備本土語言師資,提高本土語言(臺灣台語、客家 語、原民語)教學品質,落實本土語言之文化傳承。 三、參加對象:具有下列資格者請檢附相關申請資料。 (一)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之現職教師或退 休教師。 (二)持有本土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臺灣台語、客家語)、高 級(原民語)以上證書或臺灣手語教學能力合格認證者。 四、送審時間:114年 05月01日至114年05月30日。 五、送審方式: (一)一律採郵寄送件,郵寄資料內容如下:送審者基本資料 表、切結書(如附件)、國民身分證(影本)、語言能 教務處 ■■■■■■ 第 1 頁,共 2 頁 1140003541 3 ■■■■■■■ 114/04/15 08:49 有附件 ■■■■■■■ 力認證合格證書(影本),以上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相符並 . 親簽。 (二)郵寄地址:30057新竹市北區東大路三段465號(新竹市北 區南寮國民小學教務處)。 (三)聯絡方式:5363448#818,教務主任劉麗娟主任。 六、審核教師證及相關證件均合格者,核發教學支援教師工作 證書,預定於7月4日(五)前送出。 七、檢附換證計畫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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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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