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課務組|
說明: 一、 依據本市114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 為鼓勵各校校長及教師透過社群共好,強化校長及教師教師專業發展機制;為提升校長課程及教學領導知能、精進教師專業及提升學生學習興趣與成效而努力,援辦理旨揭計畫。 三、 請各校依附件計畫申請校長及教師專業學習社群: (一) 校長專業學習社群:紙本及電子檔寄送件至本市課發中心,email:04808@ems.hccg.gov.tw。 (二) 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學校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申請彙整表請核章後上傳(https://reurl.cc/9D7noV),另社群申請表及經費概算表,請核章後,以一社群一檔案上傳(https://reurl.cc/nmNLAD)。 (三) 114學年度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申請表格格式略有調整,請使用附件計畫表格。 (四) 請貴校於114年5月23日(五)前完成資料上傳,俾利後續審查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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