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課務組|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學年度補助本市辦理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辦理。 二、 旨揭計畫送件相關事宜: (一) 送件時間:114年4月7日(一)至114年4月16日(三)止。 (二) 報名表:請參閱附件。 (三) 報名與送件方式:推薦表(附件2、3、4)核章後,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核章後紙本報名資料置於載熙國小交換櫃內(註明:113績優人員計畫,收件人:載熙國小輔導處邱孝茹主任),報名資料掃描後電子檔 請 同步寄至電子郵件thps010@thps.hc.edu.tw,才會受理且彙整。 三、 本市績優人員表揚類別及評選流程: (一) 教師組:由各校學習輔導小組推薦績優教師1人(113學年度總開班數>=24班者可推薦2人),績優退休教師則不限人數(不占績優教師名額)。 (二) 學生組:由各校學習輔導小組,推薦績優受輔學生1人。 (三) 績優團隊組:由教育處依訪視結果遴選出授獎之績優團隊;依訪視評核分數高低排序取前四名,原則上績優4個名次中將保留1個名額給予國中組,此績優團隊名額由該學年度受訪國中各校中分數排序第一高分者取得,但該國中評核總分須高於88分才適用,若無符合前揭情況者,則由所有受訪學校不分國中小組按評核分數高低取前四名。 四、 表揚時間及地點:預定114年5月28日(三)下午假本市教研中心三樓會議廳辦理。 五、 獎勵方式: (一) 績優教師:特優者(3名)頒發獎狀乙張、禮券5,000元;優等者(20名)頒發獎狀乙張、禮券2,000元;退休教師(2名) 每人頒發獎狀乙張、禮券1,000元。 (二) 績優學生:每人頒發獎狀乙張、禮券500元。 (三) 績優團隊:每校頒發獎狀乙張、禮券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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