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課務組|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0月2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5291號函辦理。 二、 為鼓勵海外青年投入國內英語教學活動,提升國中小學生學習英語機會,增進海外青年認同臺灣優質文化,爰該署114年補助學校辦理旨揭活動,相關期程臚列如下: (一) 教育訓練時間:114年7月6日(星期日)下午1時起至7月11日(星期五)。 (二) 學校營隊服務時間:114年7月12日(星期六)至7月25日(星期五)。 三、 請學校踴躍辦理旨揭活動,並於113年11月29日(星期五)前將申請計畫紙本1式3份送府,電子檔請同步傳送至英資中心劉玲芳課督信箱,本府將另安排審查小組會議。 四、 計畫申請重點說明如下: (一) 參加學生: 1、 每校可申請隊數:至少1隊以上,不限隊數。 2、 每隊學生數:以50名學生、男女各半為原則,並以學習弱勢、低收入、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外籍配偶子女為優先。 3、 以地區性規劃方式辦理之學校,主承辦學校得保留50%以上名額供本校學生參加,並提供剩下名額供鄰近學校推薦學生參與。 (二) 營隊規劃與計畫:應於計畫中述明工作團隊組織,並以校長為首,組成行政團隊及課程規劃團隊,行政支援整體庶務工作並協助課程團隊提供教學資源,課程團隊規劃多元活潑且適合學生的英語學習課程及活動。 (三) 志工:每隊申請4至8名志工,遇缺不補(每名志工以輔導4至8名學生為原則),海外志工性別比例將視僑委會遴選狀況酌以調整(歷年女性均多於男性)。 (四) 學校填寫表件:請使用附件3及附件5表格文件。 五、 學校如已獲客家委員會或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辦理本活動,國教署不再重複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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