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課務組|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0月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5703209號函辦理。 二、 申請原則及流程如下: (一) 補助對象:本市高中以下學校。 (二) 申請日期及申請方式:即日起至113年10月27日至「教育部國教署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https://mkm.k12ea.gov.tw)之「樂學活動專區」,填報相關資料。 三、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國立南投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廖啟豪先生,電話(049)2222269分機6122。
{{ $t('FEZ012') }}
{{ $t('FEZ003') }}2024-10-08
{{ $t('FEZ014') }}2024-11-07|
{{ $t('FEZ004') }}2024-10-08|
{{ $t('FEZ005')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