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訓育組|
說明: |
一、 | 依據司法院111年12月20日秘台廳刑五字第11102022646號函辦理。 |
二、 | 為使國民法官新制深耕校園,並致力於校園推廣法治教育,司法院自108年度起持續辦理國民法官校園推廣計畫,獲得來自各界的熱烈迴響,確實達推廣國民法官制度成效,爰賡續於112年度辦理旨揭計畫,使更多校園學子瞭解新制內涵。 |
三、 | 旨揭計畫係以下列形式,邀請高中(職)以上各級學校申請與司法院或所屬各法院共同舉辦: |
(一) | 國民法官校園模擬法庭活動:由司法院或所屬各法院依照不同之學習階段及申請人需求,提供包括模擬法庭案例、劇本、教材等輔助工具,使學生們能夠親身體驗國民法官制度相關審判案件進行過程,司法院或所屬各法院並將派員赴活動地點現場或視訊指導。 |
(二) | 國民法官校園專題演講及其他各項宣傳活動:由申請人提出與司法院「國民法官制度」相關之活動計畫,經司法院審核通過後,將依申請人需求提供包括講座、教材、經費等資源。 |
(三) | 活動申請以未曾舉辦上開活動之學校為優先同意對象。 |
四、 | 旨揭計畫内容、申請資格、方式、舉辦期間及注意事項等相關資訊,將於112年1月20日起公布在司法院官網「國民法官」專區(路徑:司法院官網/國民法官/校園宣導/校園推廣活動申請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2017-674844-6523f-1.html)。 |
五、 | 司法院得視情形彈性調整旨揭計畫之申請期間、辦理期程及舉辦方式。 |
六、 | 該案承辦人:刑事廳李欣怡科員,電話:02-23618577分機381,電子郵件:tammytw@judicial.gov.tw。 |
{{ $t('FEZ003') }}2022-12-30
{{ $t('FEZ014') }}202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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