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組長
{{ $t('FEZ002') }}設備組|
二、評審期程規劃如下:
(一)初審:
1、辦理時間:112年3月28日(星期二)至4月11日(星期二)。
2、辦理方式:線上審查。
3、確認會議及安全審查會議:112年4月12日(星期三)。
(二)複審:
1、辦理時間:112年4月29日(星期六)上午9時起至完成評審止。
2、辦理方式:現場作品詢答。
3、複審相關會議時間說明如下: (1)評審會議:112年4月29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9時15分。 (2)確認會議:112年4月29日(星期六)下午2時起至完成確認止。
三、推薦條件:
(一)現任於中小學(含高中職)之合格專任教師及校長或退休教育人員,且曾指導學生進入全國科學展覽會累計3屆。
(二)當屆已任地方或本市科學展覽會之評審人員,不得重複擔任全國科學展覽會之評審委員。
(三)當屆指導學生或三等親內之血緣、姻親參加本市科學展覽或學校科展之教師,不得擔任本市科學展覽會之評審委員。
四、歡迎有興趣且符合資格的老師於12/19(一)前至設備組報名。
{{ $t('FEZ003') }}2022-12-14
{{ $t('FEZ014') }}2022-12-20|
{{ $t('FEZ004') }}202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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