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主旨: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轉衛生福利部函,有關自111年4月26日起縮短居家隔離天數3天,自主防疫4天期間以不提供及使用托育服務為原則,及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5月12日總處培字第11100155911號函轉衛生福利部111年4月29日衛授家字第1110960488號函辦理。 |
二、 | 檢附原函及其附件電子檔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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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5-19
{{ $t('FEZ014') }}2022-06-18|
{{ $t('FEZ004') }}202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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