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訓育組|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1月26日臺教師(一)字第1112600075A號函辦理。 |
二、 | 教育部為因應近期疫情發展變化,為保障參賽學生身體健康,維護各項競賽辦理品質,特擬具旨揭處理原則,請貴校轉知參賽人員及指導老師配合辦理,其他未盡事項悉依110學年度各表演藝術類競賽實施要點辦理,若實施要點與旨揭處理原則不同,以處理原則為優先。 |
三、 | 請各校務必落實通報機制,若有下列情形請於競賽前主動並即時通知本府教育處社教科(音樂暨鄉土歌謠比賽承辦人彭筱棋老師、舞蹈比賽承辦人蘇莉莉、創意戲劇比賽承辦人王怡人,電話:03-5216121#275或354),俾利本府通知各決賽主辦單位: |
(一) | 有確診案例停課學校之學生。 |
(二) | 無確診案例採預防性停課班級之學生。 |
(三) | 主辦單位: |
1、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舞蹈比賽。 |
2、 |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音樂比賽、鄉土歌謠比賽、創意戲劇比賽。 |
四、 | 本處理原則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發布之疫情等級及防疫措施,滾動調整各項防疫措施及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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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2-08
{{ $t('FEZ014') }}2022-03-10|
{{ $t('FEZ004') }}202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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