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
一、 | 依據法務部「兩公約教育訓練及宣導計畫」(110年2月至113年12月)辦理。 |
二、 | 依上揭計畫,各機關每年辦理兩公約教育訓練統計成果,須符合該計畫「陸、成效評估」所列受訓比率,即總受訓覆蓋率須達60%,其中實體課程受訓覆蓋率須達20%,並於辦理教育訓練時,對受訓人員抽樣辦理課程「前測」及「後測」。故請各單位(機關)於旨揭講習參訓人員中,擇一至三人於110年11月1日前至附件網址進行課後測驗,俾利本府辦理學習成效評估。 |
三、 | 檢附「110年新竹市政府兩公約人權教育訓練講習課後測驗」網址及QR Co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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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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