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訓育組|
109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書法類決賽【新竹市現場書寫】參賽須知
一、參賽者於比賽當日須攜帶學生證或附照片之身份證件辦理報到手續,若未攜帶身份證明文件或有疑義時,得先准予參賽,由承辦單位拍照並請簽立切結書以備後續查驗。
二、報到時間(10月20日,週二上午08:30)及比賽程序由承辦單位另行通知,另完成報到後請勿擅自離開比賽現場,遲到20分鐘不得入場,逾時則作放棄論。
三、試題(書寫內容)由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提供,由本市教育處抽出2題,由參賽者自2題中選取1題書寫。書寫字體不拘,須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鈐印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
其他參賽須知詳如附件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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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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