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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本府114年3月31日府社行字第1140059081號函辦理。 二、 為鼓勵志願服務運用單位運用高齡者擔任志工,透過服務再設計營造高齡友善志願服務環境,衛生福利部公開徵求高齡志工服務及管理方案(須包含服務再設計項目),透過表揚與分享正向實施經驗,促進高齡者參與志願服務。 三、 報名方式: (一) 參選單位依據徵選簡章格式備妥相關文件,列印書面資料一式五份,寄至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友善高齡 志願同行」高齡志工服務再設計方案徵選活動小組(1005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140號11樓,02-23917766)。 (二) 請於114年6月30日前傳送word檔至volunteer@vol.org.tw,並請用參選單位為檔名(每一參選單位最多以1件為限)。 (三) 相關資訊可至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網站、志願服務資訊網或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網站參閱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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