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主旨:轉知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組成及運作辦法」第20條之1、第21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4月19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33611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4月16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33611E號函辦理。
二、該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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