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4月7日臺教師(一)字第1100045938A號函辦理。
二、檢送旨揭考生注意事項1份,其中有關考生健康聲明切結書及陪同人員實聯制登記表繳交事宜,業預先由各類各區主委學校公告於網頁,請務必遵照辦理,以共同維護全體參與人員之健康安全;相關細節或疑問請逕洽各該類區主委學校詢問,如有未盡事宜,請於測驗前隨時留意各該類區主委學校公告事項辦理。
{{ $t('FEZ012') }}
{{ $t('FEZ003') }}2021-04-14
{{ $t('FEZ014') }}2021-05-14|
{{ $t('FEZ004') }}2021-04-14|
{{ $t('FEZ005') }}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