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組長
{{ $t('FEZ002') }}設備組|
1.推薦條件需符合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肆、全國科學展覽會六、評審(一)評審委員規定,如下:
(一)任教於中小學校之合格專任教師,且曾指導學生進入全國科學展覽會累計3屆。
(二)當屆已任地方科學展覽會之評審人員,不得重複擔任全國科學展覽會之評審委員。
(三)當屆曾指導學生參與地方科學展覽會之教師,不得擔任全國科學展覽會之評審委員。
(四)當屆同組同科內有同校作品參加全國科學展覽會之教師,不得擔任全國科學展覽會該作品同科之評審委員。
2.歡迎有興趣且符合條件的老師於2/19前至設備組報名。
{{ $t('FEZ003') }}2021-01-14
{{ $t('FEZ014') }}2021-02-13|
{{ $t('FEZ005') }}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