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組長
{{ $t('FEZ002') }}設備組|
1.新竹縣科學展覽辦理時間:
(一)初審:於110年4月8日(星期四)至110年4月16日(星期五)請各委員以作品說明書進行初審。初審依各組各科參展件數之70%作為入選標準,如作品有其特殊性,亦可增額錄取或全額錄取。
(二)複審:於110年5月4日(星期二)9時至15時,由作者親自至會場向評審講解,進行複審。
2.該縣推薦條件均須符合,如下所示:
(一)現任於中小學(含高中職)之合格專任教師及校長或退休教育人員,且曾指導學生進入全國科學展覽會累計3屆。
(二)當屆已任地方或全國科學展覽會之評審人員,不得重複擔任本該縣科學展覽會之評審委員。
(三)當屆指導學生或三等親內之血緣、姻親參加地方學校科展之教師,不得擔任該縣科學展覽會之評審委員。
3.歡迎有興趣且符合條件的老師於12/31前至設備組報名。
4.詳情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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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12-17
{{ $t('FEZ014') }}202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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