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訓育組|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7月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79595號函辦理。 |
二、 | 近期本市學生參加校外營隊活動因活動退費產生相關糾紛,爰請各校確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生課外活動及輔導學生參加校外營隊活動注意事項」第7點規定,定期宣導學生參加校外營隊活動前,應與家長或師長充分討論,並參照本注意事項相關規定與業者簽訂契約,以維護學生基本權。 |
{{ $t('FEZ012') }}
{{ $t('FEZ003') }}2022-07-04
{{ $t('FEZ014') }}2022-08-03|
{{ $t('FEZ004') }}2022-07-04|
{{ $t('FEZ005')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