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RDKJH218
{{ $t('FEZ002') }}註冊組|
一、 | 依據教育部108年10月15日臺教授國字第1080111852號函辦理。 |
二、 | 免試入學竹苗區自110學年度起(現國二學生適用),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表之多元學習表現項目將增列本土語言(閩南語、客語、原住民族語)認證細項。 |
三、 | 積分採計方式預計以下列方式辦理,唯仍以當年度竹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為準:取得本土語言認證資格者(閩南語、客語、原住民族語或其他經國家認證單位認證之本土語言),可得2分。多元學習表現項目總分由52分調整至54分,唯採計上限仍維持40分。 |
{{ $t('FEZ003') }}2019-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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