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NTDPJ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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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08年8月28日臺教師(一)字第1080123042號函辦理。
二、旨案由教育部委請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辦理,108年北3區研習課程規劃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及金門縣教師及行政人員參與,各縣市薦派人員及分配數量如下:
(一)中小學教師(以非藝術領域教師優先)。
(二)行政人員,包含以下類別:
1、縣市承辦美感教育行政人員、主管與候用校長。
2、學校校長、主任與組長。
(三)本市分配名額5人,其中教師與行政人員請以各半比例分配,請有意願參加研習者於108年9月10日(星期二)前逕向教育處社教科葉小姐報名,電話:5216121分機275。
三、旨揭研習資訊如下:
(一)研習時間:108年9月27、28日(星期五、六)。
(二)研習地點:桃園市桃園區文山國民小學(桃園市桃園區文中路120號)。
四、檢附研習課程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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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9-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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