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GSSDO219
{{ $t('FEZ002') }}實驗研究組|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設置及運作要點」辦理。
二、檢附旨案專案教師試辦計畫及遴選簡章各1份,擇要說明如下:
(一)服務期間:108學年度(108年8月1日至109年7月31日)。
(二)遴選資格:須為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或國民小學之合格現職教師。
(三)申請方式:即日起至108年7月12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
(四)遴選標準:
1、具有「翻轉教學」能力。
2、具有發展及推動跨領域素養導向教學之專業輔導能力
3、具有帶領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之能力。
4、具服務熱忱、願意接近人群、善於溝通、反省性思考、理性思維及樂於團隊合作等人格特質。
(五)遴選方式:採書面審查(佔30%)及面談(佔70%)方式進行,總分100分,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六)遴選日期:由本署進行初步書面審查,擇優另以電話通知個別面談。
(七)遴選地點:本署臺北辦公室4樓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48-1號)。
三、為避免教師因執行本署專案影響學校事務,報名前請先行與服務學校溝通,經校長同意採用減授全學年基本授課節數,且校內不排課務、不擔任行政及導師方式擔任專案教師後再行報名。至其所遺課務,學校得依規定聘任代理代課教師,所需經費由本署專案補助。
四、本署將依遴選結果聘任專案教師,並頒發聘書。每次聘期以一學年為原則,本署得視各專案教師之表現情形予以續聘,每次續聘之聘期為一學年。
{{ $t('FEZ012') }}
{{ $t('FEZ003') }}2019-07-04
{{ $t('FEZ014') }}2019-08-04|
{{ $t('FEZ005') }}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