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XWSPW152
{{ $t('FEZ002') }}學務處|
壹、甄選對象及分組:
具備中華民國國籍者均可參加,並區分下列組別評選:
一、國中(小)組。
二、高中(職)暨大專院校組。
貳、甄選規定:
一、收件日期:
自民國108年7月1日起至9月2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參選作品一律採通訊報名,掛號郵寄。
参、得獎公告:
各組取前3名、優選2名及佳作5名,獎勵如下:
(一)第一名:新臺幣3萬元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二)第二名:新臺幣2萬元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三)第三名:新臺幣1萬元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四)優 選:新臺幣5,000元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五)佳 作:新臺幣2,000元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 $t('FEZ012') }}
2019-5-8-10-1-40-nf1.pdf{{ $t('FEZ003') }}2019-05-08
{{ $t('FEZ014') }}2019-06-08|
{{ $t('FEZ005') }}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