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XWSPW152
{{ $t('FEZ002') }}學務處|
壹、甄選對象:
凡具備中華民國國籍者均可參加(需檢附身分證明)。
貳、甄選規定:
一、收件日期:
自108年4月1日起至6月15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獎勵(取前3名及佳作2名):
(一)第一名:新臺幣1萬元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二)第二名:新臺幣6,000元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三)第三名:新臺幣3,000元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四)佳 作:新臺幣2,000元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其餘內容請詳用活動簡章,或洽洪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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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9-04-09
{{ $t('FEZ014') }}2019-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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