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XUJSN210
{{ $t('FEZ002') }}學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10月6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60112113A號函辦理。
二、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主辦單位張彩琴小姐,電話04-7531898。
三、檢附彰化縣政府函文影本(含附件)供參。
{{ $t('FEZ003') }}2017-10-12
{{ $t('FEZ014') }}2017-11-12|
{{ $t('FEZ005') }}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