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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105年度市長盃劍道錦標賽競賽
一、宗 旨:為提昇新竹地區劍道運動之風氣,促進各地劍技之交流,推動有益身心之全民運動,並為新竹市選出105年全民運動會代表隊。
二、指導單位:中華民國劍道協會
三、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
四、承辦單位:新竹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新竹市體育會、新竹市立體育場
六、比賽日期:105年5月21日(六)至 104年5月22日(日)
七、地 點:新竹市多功能競技館
八、參加資格:凡新竹地區愛好劍道運動男女均可組隊,按本競賽規程第九條規定參加。
九、比賽分組:
(一)團體賽公開賽: (每隊報名四人出賽三人)
社會組:過關賽
(二)段位級位審查。
(三) 個人賽:(限本市市民)。
1.男子組:高中 、 國中 、 國小(高年級 、 低年級 )。
2.女子組:社會大專組 、 高中組、國中小組。
(四)全運會劍道選手第二階段選拔賽。
資格審查,男、女各取一十四名(參加選手請附上兩年內比賽成績)
隊職員產生辦法 :
領隊:由主委或主委指派擔任
管理:由委員會總幹事或副總幹事或職務代理人擔任
教練:由審查委員推派者擔任
十、比賽方式:
(一)比賽視報名人數多寡,採淘汰或循環賽(大會當天公佈)。
(二)比賽時間:當天公佈,勝負3次賽。
(三)團體賽:各隊勝負相同時,以勝負支數判定之,仍相同時,以代表戰計時勝負1次決定之。
(四)團體賽:循環賽時:如2隊勝負場數相同,以該2隊之勝場數多者為勝。
(五)團體賽:如3隊以上相同時,以該循環全賽程勝負人數之商數大者為勝,仍相同時,以該全賽程勝負次數之商數大者為勝;又相同時,則由相關隊伍派代表,做不計時勝負1次之循環賽至分出勝負為止(惟代表戰之勝負人數不列入計算)。
(六)每名選手只能報名一個隊伍,重複者雙邊均取消資格。
(七)以上比賽辦法如有變動則依比賽當日裁判長宣布為準。
十一、比賽裁判規則:採用國際劍道聯盟最新「比賽、 裁判規則」。
十二、報名辦法:(如需公文邀請函單位,請來電所取,將立即函送)
(一) 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4月30日止。
(二) 報名費:a.團體:每隊1800元整 。
b.個人:會員每人200 元整 。
非會員每人 350 元整
c.選拔賽:每人 500 元
確認電話 :0932111827
(三) 報名方式:於新竹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網站下載報名表
或請電0932111827 吳賢德 索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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