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課務組|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2月2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5812號函辦理。 二、 辦理項目如下: (一) 擴大學生本土語文學習機會(子計畫3): 1、 鼓勵學生參與並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考試。 2、 辦理學生相關多元活動。 (二) 本土相關教材研發(子計畫4):發展本土語文課程或本土教育課程示例或教材。 (三) 鼓勵各校辦理教師與學生多元相關活動(子計畫5): 1、 鼓勵教學經驗深厚且優秀之教學人員成立跨校社群, 每群補助5萬元。 2、 補助學校邀請本土相關產業業師到校開設課程,每校補助5萬元。 3、 補助每校參訪館所或邀請傳統藝文團體到校展演,每校補助5萬元。 三、 為讓各校瞭解計畫內容及申請方式,本府將於 2/27(四) 上午9:30-10:30辦理線上說明會,請各校本土語業務承辦人,屆時參與線上會議,本府同意貴校教師公假(課務派代)出席。會議連結:meet.google.com/zfa-qumd-ghs 。 四、 申請本計畫之學校請於 3/20(四) 前至https://forms.gle/SvEXAdUeVGviJBfr5填寫資料及上傳計畫,由本土教育推動小組共同審查,待審核通過後函文通知各校。 五、 檢附計畫辦理事項說明及計畫空白表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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