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課務組|
說明: 一、 依據客家委員會113年11月27日客會語字第1136701110號函及本府114年度獎勵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辦理。 二、 依《客語為通行語實施辦法》規定,本府擬定111年至115年逐年通過客語能力認證比例之計畫,114年通過客語能力認證之機關累計人數須與本市客家人口比例(30.28%)之87.5%相當(附件1),計1,677人。為達計畫要求之比例,本府業於1月24日核定本市114年度獎勵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附件2) ,擬請各單位給予報考114年度客語認證同仁(含公務人員、教師、約聘僱人員、臨時人員等)下列獎勵。 (一) 報考客語能力認證考試: 1、 初級認證,核給半日補休。 2、 中級、中高級、高級認證,核給一日補休。 (二) 通過客語能力認證: 1、 初級者予以嘉獎一次。 2、 中級者予以嘉獎二次。 3、 中高級者予以記功一次。 4、 高級者予以記功一次。 (三) 為鼓勵各單位同仁,踴躍報名參加客語認證,針對114年目標通過人數之單位,給予負責推動承辦、主管有功人員最高嘉獎二次以茲獎勵。 三、 客家委員會為推廣客語,鼓勵全國公教人員踴躍參加客語能力認證,以提升其公事客語服務能量,補助同仁報考114年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新台幣250元,申請方式如下: (一) 本府公務人員、約聘僱人員、技工、及工友請於114年12月20日前,檢送各級別客語能力認證准考證(需加戳到考證明章)、識別證影本、收據暨切結書(附件3)等文件至民政處,俾憑彙整後向客委會辦理請款。 (二) 本市公立高中職以下學校公教人員,另由教育處彙整後統一向客委會申請。 四、 凡設籍本市同仁(視同一般民眾)通過認證予以核發現金獎勵。 (一) 獎勵基準如下: 1、 基礎級認證合格者:頒發500元。 2、 初級認證合格者:頒發2,000元。 3、 中級認證合格者:頒發3,000元。 4、 中高級認證合格者:頒發4,000元。 5、 高級認證合格者:頒發6,000元。 (二) 認證合格同仁請於成績單寄發日起算二個月內,檢送客語能力認證成績單影本或合格證書影本、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存簿封面影本、跨行通匯同意書((附件4))、收據暨切結書(附件5)等文件至民政處,俾憑彙整後向客委會辦理請款。 五、 114年度各級客語能力認證報考試日期: (一) 基礎級暨初級認證訂於114年9月6日(星期六)及9月14日(星期日)辦理2梯次全國認證,另於114年1月至12月(9月份除外)每月擇一考區辦理多梯次認證。 (二) 中級暨中高級認證訂於114年3月15日(星期六)及10月18日(星期六) 舉行。 (三) 高級認證訂於114年10月18日(星期六) 舉行。 六、 檢附客家委員會114年度各級認證日程表、基礎級暨初級認證及第1次中級暨中高級認證簡章各一份(附件4-6)。相關客語能力各級認證之能力指標、通過標準及報名資訊等可至客語能力認證網站(https://hakkaexam.hakka.gov.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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