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課務組|
說明: 一、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3年8月22日原民教字第1130041922號函辦理。 二、 本計畫以激發原住民學生特殊專長或各領域中之優異潛 能,發展原住民學生多元智能,提升學習競爭力,促進自 我實現為目的。 三、 計畫摘述如下: (一) 申請條件和原則: 1、 培訓原住民學生團隊,原住民學生須達70%以上;或 培訓原住民學生個人。 2、 每校每年以申請1案為限。 3、 補助類別為藝術、音樂、舞蹈及原住民族傳統運動。 4、 其他事項詳見附件。 (二) 申請方式及時間: 1、 預申請計畫之學校請務必於113年9月20日前使用chrome瀏覽器填寫google表單(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rEEHighGWv4rfDpB6)。 2、 113年9月27日(五)前將核章後申請表及計畫書1份逕送 本府教育處學管科朱小姐。 3、 紙本送達及網路填報皆需完成。 四、 自110年度起,本計畫之正式體育競賽項目已由教育部體育署承接,以強化培育優秀原住民族運動人才及推展國民運動競技,其申請資格、申請方式、申請期程、補助項目及補助標準等相關事宜,請逕洽該署查詢。 五、 114年度起,每年至少2次不定期派員查核受補助學校執行情形︰ (一) 計畫是否按照規定預定目標及進度執行。 (二) 執行成果與預期成果是否符合。 (三) 補助經費是否核實支用。 (四) 涉及採購部分是否依照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財物運用及保管是否妥當及其他與計畫有關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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