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OWCRE207
{{ $t('FEZ002') }}教學組|
一、依據該署108年4月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033398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課程資料如附件,相關研習資訊摘錄如下:
(一)研習對象:桃竹苗區: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
1、國中小現職教師,已完成補救教學8小時基礎研習課程者。
2、國中小補救班非現職教師,已完成補救教學18小時基礎研習課程,並具補救教學帶班經驗者。
(二)時間地點:
1、時間:108年4月27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
2、地點:桃園市南美國民小學,各分科教室。
(三)聯絡人:陳家瑜助理,電話:(02)7734-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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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9-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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