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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5月10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60051382號函辦理。
二、內政部為利外籍專業人才瞭解申請歸化程序,業於該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ris.gov.tw)熱門主題服務項下,新增「高級專業人才歸化專區」,該專區並新增「法規依據」、「申請流程」、「各中央部會主管機關聯絡窗口」、「國籍變更申請書暨提憑證件一覽表」等相關資訊,請申請人至前揭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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