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FKDSK144
{{ $t('FEZ002') }}教學組|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5年10月18日原民教字第1050060829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實施方式:採各地方政府初賽及全國總決賽方式辦理。
(一)競賽組別、參加對象及人數:
1、家庭組:
(1)以「家庭」為單位組隊。
(2)以同戶籍內之成員為原則,但有不同戶籍之親屬共同參賽者,以三親等內之血親為限。
(3)每隊以4~6人為限,且至少須有1人為年齡未滿18歲之兒童或青少年(如須燈光、音響、放映字幕等技術人員,至多以3人為限)。
2、學生組:
(1)以「學校」為單位組隊。
(2)每隊以12~20人為限,不具有學生身分之人員至多4人(如須燈光、音響、放映字幕等技術人員,至多以5人為限)。
3、社會組:
(1)不限機關、團體及年齡,各界人士(專業演藝團體除外)均可組隊。
(2)每隊以12~20人為限,惟成員至少須有4人為年齡未滿18歲之兒童或青少年(如須燈光、音響、放映字幕等技術人員,至多以5人為限)。
(二)評分標準︰
1、族語50%(發音、語調、流暢度)。
2、演出內容20%(故事、對白、情節、演出形式)。
3、演技20%。
4、其他設計10%(能輔助表演的呈現手法,如燈光、服裝、音樂、道具等)。
三、旨揭計畫後續相關問題,逕洽本府曾玉蘭小姐,聯絡電話03-5518101分機5611。
{{ $t('FEZ003') }}201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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