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為調查115年度退休人員及經費,有意願於115年度退休之同仁,請填具附件「公教員工申請退休意願書」,並於114年4月25日中午前交本室。
*獲准編列115年度退休經費有案同仁,請依擬退日期辦理 退休,如欲提前退休者,請專案簽准。
*未申請編列115年度退休預算而欲提退休案者,需具相關 重大事由專案簽准,方准退休。
*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2條規定略以,採計退休年資與實際年齡合計數大於或等於該條例附表二所定年度指標數(115年為84、116年為85),於115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者,年滿50歲,於116年1月1日以後退休者,年滿55歲,則不受月退休金起支年齡之限制。
*申請退休人員應審慎考量退休規劃後提出,避免因考量不週造成預算溢編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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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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