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圖書館|
說明:
一、本計畫目標期透過學校辦理生活美感系列講座及參訪藝文 館所,推動美感教育,讓藝術更貼近生活。
二、本案實施對象:新竹市立各國中小學校。 三、本案補助學校參訪藝文館所辦理期程:
(一)實施期程:111年9月1日至112年6月30日。
(二)請有意申請之學校,於111年9月5日(星期一)前將書面 資料(包含計畫、經費概算表)報府申請,每校最高補 助新臺幣5萬元,本學年度以15所學校為原則(額滿為 止)。
(三)有關上開所指藝文館所建議以本市相關藝文場館(如: 新竹241藝術空間、文化局之梅苑畫廊與竹軒畫廊、新竹 當代藝術館展演空間等)納入規劃,本府將列為優先補 助。
(四)本案申請請繳交附件
(五)請於活動辦理完竣後於112年6月30日前將成果報告(格 式如附件)、活動照片及經費收支結算表等資料各一份 並燒錄成光碟一張(成果報告須為可編輯電子檔)送本 府教育處核銷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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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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