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OWCRE207
{{ $t('FEZ002') }}教學組|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9月7日臺教師(三)字第1070149939號函辦理。
二、該部前已協調師培大學開辦相關學分班,並已於107年4月請各校就暑假開辦班次薦送教師在案,其中部分班別因預訂於明(108)年初開班,考量開班時間及教師流動等因素尚未請各縣市薦送。
三、現請依「薦送教師參加國中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相關說明」(如附件1),於107年9月20日(星期四)前就貴校師資結構及「本市可薦送之班別」,薦送符合資格且能配合上課之教師名單;每位教師限薦送一校一班,請勿重複薦送,市府彙整後函送各開班大學。
四、後續由各開班大學依序通知教師檢送相關資料報名並於該校網站公告最後確認參加教師名單,相關開課細節請逕洽各校承辦人。另為符應開班效益,未達20人不予開班,惟得併班上課。
五、詳細開班資訊如附件。
★有意願參加的老師請於9月18日前向教務處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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