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該院秘書長106年4月21日秘台公字第1060010981號函辦理。
二、為建立司法與社會有效對話,提升民眾對司法的認知與信賴,期透過與各級學校教師合作,活化公民與法律課程教案,讓法治教育向下紮根、向上成長,遂舉辦本次研習營。
三、旨揭研習營分2梯次,每梯次2天;活動時間:第1梯次訂於106年7月5日至6日、第2梯次訂於106年8月9日至10日舉辦;研習地點為該院3樓大禮堂(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四、各學校報名人數以2名為限,請參加各梯次研習者,分別於6月9日(第1梯次)及6月30日(第2梯次)前,逕至司法院網站報名(網址:http://regie.judicial.gov.tw/jud3/index54.html)。
五、凡參加研習營之教師,於研習期滿後,依上課時數核予學習時數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