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5月2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50056234號函辦理。
二、有鑒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將於107學年正式實施,並將新住民語文國小列為必修(國、高中選修)課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南投高商優先辦理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培訓研習(教學增能課程八小時)五梯次,參加研習者完全免費,培訓時間如下:
(一)第一梯次:105年7月26日(星期二),上課地點:國立南投高商。
(二)第二梯次:105年8月2日(星期二),上課地點:桃園市私立啟英高中。
(三)第三梯次:105年8月9日(星期二),上課地點:國立花蓮高商。
(四)第四梯次:105年8月16日(星期二),上課地點:嘉義人力發展所。
(五)第五梯次:105年8月23日(星期二),上課地點:高雄市立三民家商。
三、培訓對象:
(一)取得內政部移民署辦理之「新住民母語教學人才培訓」研習證書者。
(二)持有各縣市政府辦理之「新住民語文教學人才培訓」證書,並經審查通過者。
(三)如持有民間團體辦理之「新住民語文教學人才培訓」證書(課程內容應含本署教學支援人員36小時課程),並經審查通過者之新住民。
四、報名方式:請於6月30日(四)前擇一方式報名:
(一)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http://163.22.165.79)線上報名。
(二)填妥報名表(如附件1)後傳真報名:(049)2202489或e-mail:ms1020201@gmail.com。
(三)或洽詢莊小姐,專線:(049)2222269分機268。
五、另本府擬規劃本市「新住民語文教學增能課程研習班」,惠請貴校協助調查符合資格(如說明三)之有意願參加增能課程之人員名單,並請於6月13日(一)前將名單寄至電子信箱05220@ems.hccg.gov.tw,俾利於期限內規劃課程並函報教育部提出計畫申請。(報名人數須達25人以上方能向教育部申請開班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