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HJQHB118
{{ $t('FEZ002') }}實驗研究組|
一、依據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及105年1月2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50006274號函辦理。
二、參賽內容:
(一)組別:分國中組、國小組、幼兒園三組。
(二)實施時程:
1、初選資料送件期限:參選團隊請填具報名表,並檢附書面資料乙式5份,(詳如附件說明),於105年3月7日(一)當天9:00-16:00由專人送至三民國中教務處,逾時無法受理。
2、第一階段教學卓越初選發表:105年3月14日(一),詳細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公布初選結果:105年3月16日(三)公告於本市教育網。
4、專家學者至入選學校訪視輔導:105年3月18日─23日,詳細時間另行通知。
5、第二階段複選發表:105年4月1日(五),詳細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6、公布代表本市參賽教育部教學卓越獎名單:105年4月6日(三)公告於本市教育網。
7、繳交參加教育部教學卓越書面資料:105年4月8日(五),研習中心二樓國教輔導團辦公室。
三、105年度本案初選活動計畫改採兩階段式評選,期盼透過專家學者深入校園觀察指導、與教師對話等方式,協助各校教師成長;並儲備來年更有實力與內涵之教學卓越團隊。進行方式說明如下:
(一)第一階段初選─幼兒園、國小組、國中組三組進行初選發表,每組擇優錄取數隊,由專家學者至入選學校進行輔導。
(二)第二階段複選─幼兒園、國小組、國中組三組,由初選入選團隊再進行複選,各組錄取一優隊勝團隊,代表本市參加教育部教學卓越獎,並獲頒教育部初選獎金1萬5,000元。
四、各教學團隊入選兩階段比賽,均可獲頒本市獎勵金。
{{ $t('FEZ012') }}
{{ $t('FEZ003') }}2016-01-30
{{ $t('FEZ014') }}2016-02-10|
{{ $t('FEZ005') }}242|